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编码:52001
行政审批内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3.《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备案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网上申请,窗口受理。
备案条件:
1.不属于政府审批或核准而应进行备案的项目;
2.符合产业政策;
3.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4.符合国家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申报材料:
1.《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项目简介;
3.资金证明文件;
4.项目单位或项目发起人与合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节能评估文件(一式两份)或者节能登记表(提交节能登记表的,需同时提交相应的项目能源消耗计算书);
6.项目拟建设地点的土地或建筑物的权证;
7.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8.按规定需核准招标方案的,提交招标核准申请报告及表格。
申请表格:《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决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按规定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备案程序:受理——审核——批准。
备案时限: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有效期限二年。
收费及依据: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否。
受理地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40窗口)。
联系电话:38920953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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