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事项编码:gz0131001
行政审批内容: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备案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窗口受理。
备案条件: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九条所规定的备案条件。
备案材料:
1.《XX企业关于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公司型创投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供受托机构的公司章程及委托管理协议;以合伙型设立的,提供合伙协议);
3.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型创投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提供受托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合伙型设立的,还应提供管理合伙人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工商登记文件应为最近一期加盖工商档案信息查询章的登记文件;
4.投资者名单、承诺出资协议和已缴出资情况;
5.创业投资企业设立以来经营概况;
6.有关附表:
附表1.1: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表1.2: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表2.1:创业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附表2.2: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附表3:创业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
附表4: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附表5: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
附表6:创业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
申请受理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决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程序:受理——审核——批准。
备案时限: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备案通知书。
收费及依据: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是。
受理地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40窗口)。
联系电话:83123760。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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